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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第五章重点(3)

添加时间:2017年5月9日   来源: 济南建筑工程律师     http://www.kqlslllaw.com/
  8. 勘察合同中发包人的责任

  发包人负责查清地下埋藏物

  发包人应负责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必须承担费用并运到现场,并与勘察人一起验收

  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有正式的变更手续)

  为勘察人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条件并承担费用,如不能提供,一次性付给勘察人临时设施费

  要求提前完工的按每提前的天数支付加班费

  资料保密

  9.勘察人的责任

  提供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并对其负责

  勘察资料质量不合格的,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如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它单位,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因勘察质量造成损失的,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勘察费,还需按损失的一定比例支付赔偿金

  根据实际情况,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10. 可延长合同工期的情况(非勘察人原因)

  设计变更

  工作量变化

  不可抗力影响

  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

  11.勘察费用收费方式

  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

  预算包干

  中标价加签证

  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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