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18615527956
首页
律师简介
建筑法规
建筑常识
建筑施工
建筑公司
工程审计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首页 > 律师文集 >

工程案例

建筑法规建筑常识建筑施工建筑公司工程审计工程案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建筑安全工程劳务工程欠款司法鉴定
搜索律师文集
关键字
法律援助
电话:18615527956
联系人: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山东 济南

天津建委完善安全监管项目经理安全违规要记分

添加时间:2018年4月13日   来源: 济南建筑工程律师     http://www.kqlslllaw.com/
本报讯 近日,天津市出台《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违规记分办法》,对违反安全法规的项目经理予以记分和强制培训。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是建筑业常抓不懈的主题。为增强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生产意识,强化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提高项目经理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天津市建委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手段,于近日出台《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违规记分办法》(以下称《办法》),要求天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经理的建筑安全生产违规行为实施记分管理。
《办法》要求,项目经理安全违规记分实行IC卡管理。凡在天津市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均应当办理用于记分的天津市建筑企业项目经理信息IC卡,记分管理程序(含POS机)由市安全站统一编制下发。项目经理安全违规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天津市(含中央驻津)项目经理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外地进津项目经理从办理资质进津登记手续之日起计算。项目经理一次有两种以上违章行为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办法》指出,市、区(县)两级安全执法人员均拥有对项目经理的安全违规行为实施记分的权利。对项目经理的安全违规行为,安全执法人员必须予以记分,但对同一项目经理的同一违规行为市区两级执法检查中不得重复记分。记分执行程序如下:发现安全违规行为予以纠正;按其违规行为在填写整改通知单的同时发出《项目经理安全违规记分抄告单》,违规项目经理签字后,利用POS机对项目经理IC卡进行记分操作;将各自收录的违规记分情况于检查当日通过网络传递至市安全站。
《办法》规定,市安全站发现项目经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分值已满10分的,填写《安全违规项目经理强制培训通知》,书面通知其参加专业培训机构组织的强制培训,强制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项目经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分值已满20分的,书面通知其参加专业培训机构组织的脱岗强制培训和考试,同时可以暂扣其项目经理IC卡,强制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强制培训和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建筑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法规与相关知识,由天津市建委认可的专业培训机构负责实施。



首页 | 律师简介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济南建筑工程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8615527956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